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传唤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;案情特别重大、复杂,需要采取拘留、逮捕措施的,传唤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。
被刑事拘留后,即签署刑事拘留证后,刑事拘留时间开始计算,24小时之内要送达看守所羁押。
也就是说人被抓后从派出所到看守所,如果先拘传再拘留需要48小时以内,如果不需要拘传而直接拘留的需要24小时以内。
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传唤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;案情特别重大、复杂,需要采取拘留、逮捕措施的,传唤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。
被刑事拘留后,即签署刑事拘留证后,刑事拘留时间开始计算,24小时之内要送达看守所羁押。
也就是说人被抓后从派出所到看守所,如果先拘传再拘留需要48小时以内,如果不需要拘传而直接拘留的需要24小时以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