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是什么? 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会见和通信。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许可,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会见和通信。…[阅读全文]
(1990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)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…[阅读全文]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第五十条的规定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第二条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未设置看守所需要设置时,应报本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、局备案;铁道、交…[阅读全文]
(2013年10月23日公安部令第128号发布 自2013年11月23日起施行)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刑罚的执行第一节 收押第二节对罪犯申诉、控告、检举的处理第三节暂予监外执行第四节减刑、假释的提请第五节释放第三章 管…[阅读全文]
3-10.会见、通信、探视 (一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与近亲属会见、通信、探视 1.会见(1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外国驻华使、领馆人员要求会见本人或者本国籍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,看守所应当告知其向办案机关提…[阅读全文]
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羁押 第三章 管理教育 第四章 执行刑罚 第一章 总则 1-01.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看守所执法规范化建设,明确看守所执法岗位职责、岗位规范和工作要求,规范执法…[阅读全文]
1、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管理规定,服从看守所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执勤武警的看管。2、遵守看守所一日生活制度,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活动,接受法制、文化、道德等教育。3、发现其他在押人员有预谋实施脱逃、行凶、…[阅读全文]
1、为了维护看守所的监管秩序,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,制定本规范。 2、本规范是在押人员的言行准则,必须严格遵守。 3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,树立弃恶向善…[阅读全文]
司法部关于印发《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》的通知 司发通〔2017〕124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司法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、监狱局:《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》已经2017年11月24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…[阅读全文]
(2008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通过)高检发监字[2008]1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看守所检察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》等规定,结合…[阅读全文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