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保候审,多久放人?

更新时间:2025/5/25      浏览:20
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。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,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;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,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.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,如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审,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、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,并签发《取保候审决定书》和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》,并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。

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后,将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,决定书作出后送达犯罪嫌疑人和看守所,送到看守所后放人.办案人员会电话通知家属,告知接人时间和地点,一般取保是下午放人,具体几点以实际情况为准,有些手续办的慢会拖到晚上,一般会让家属到看守所、刑警队、或者案件承办派出所接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