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属为什么要尽快委托律师会见?

更新时间:2025/5/25      浏览:19

律师会见十分重要,尤其第一次的会见是最关键的。家人一旦被抓进去,一定要赶紧找律师会见去。首先,人被抓以后关进看守所,如果没有人管,没有人问、没人上钱,没人送衣物,没有律师,这种三无人员在看守所里头阶层是最低的,在号室里面,没有威信,更没有发言权;所以说找律师第一个作用就体现出来了,能够改善他在监所里头的小地位,让他在里面有地位,别人不敢随意欺负,更不敢瞧不起他;你没有人管跟有人管是有很大区别的。

 

第二个,一进去,初次犯罪的人五味杂陈,他特别的焦虑,他会想我的孩子怎么样了?我的父母怎么样了?我的老婆怎么样?我的亲人怎么样?我的朋友怎么样了?到底案件能判成什么样的程度?公安机关问我到底应不应该这么回答?这一系列的问题,彻底成了漆黑一片,要想知道外面的情况,要想知道父母妻儿的情况,要想知道案件的侦办进度情况,只有一个人能解决,就是律师,这也是当事人关进看守所最最期盼的那一瞬间。第一次会见对于律师来讲是珍贵的,对于这个嫌疑人也是弥足珍贵的,因为他有太多的问题想跟律师沟通了,我们一直在跟家属说,一旦进去赶紧去找律师会见去,有钱找大牌律师,没钱找个生活的律师,也要赶紧去见他。我们到了以后,第一时间会跟他讲到底是什么罪,我们要问问你认罪不认罪,如果你要认罪,那我们往轻处辩护罪轻辩护;如果是说我们阅卷发现不构成犯罪,我们再商量,我们可以确定我们的辩护思路;我会见了好多的嫌疑人,在会见过程当中,我第一个问题问你认罪吗?如果当他回答我说受冤枉,这个事儿我一定不认,我到死我也不认,我就明确了我自己的辩护思路,我将来就会跟他讲,如果是哪种哪种情况,你应该怎么去回答。

 

在这个过程当中,时间就是金钱,时间就是生命,如果你真的在某些环节回答错了,日后想翻过来,有些是可以,有些是不可能的了;因为你翻供需要证据,我们太多的当事人,都因为你曾经供述过,在判决文书当中就定你有罪了;所以我们第一次会见对于指导如何回答公安机关的提示是大的作用。同时,我们通过第一次会见以后,我们还有什么作用呢?我们把案件情况了解,了解之后,我们要形成法律意见,跟公安机关的人去沟通。第一次会见越早,会见的内容越详实,越能够掌握案件真实情况,我们会更好的形成法律意见;第一次的会见非常非常的珍贵,从办案过程到指导他的过程,到最后满足他的情绪价值,抚慰功能弥足珍贵。

 

办案人员为了将当事人顺利的关进看守所,会安慰当事人和家属:事情不大,不要紧,判不了多长时间。家属一定要头脑清醒,办案人员说的判不了多长时间,是和一些判决刑期较长的案子相比较而言的。亲人被判二三年、五六年,对办案者而言时间不长,但是对家属和当事人来说,是家庭的灾难,度日如年啊。
关进看守所,尽早请律师介入,特别一些危害不大的轻微案件,在侦查阶段还有取保的希望,一旦错过了侦查阶段的“黄金救援期”,就只能等着判刑,会后悔莫及。
当然,请律师也是有大学问的,就好比去医院找大夫看病,骨头坏了就去骨科,耳朵的问题就去耳鼻喉科,家人进了看守所,一定要找擅长刑事案件的律师,可不敢托熟人介绍乱找律师,最后找了个擅长代理离婚或者财产分割继承的律师,对刑事案件的程序生疏而耽误了大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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